看她流浪很可怜卖给人家做老婆

楼主

晕哦 [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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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丁某,48岁,在义乌开工厂。今年年初,他在当地劳动力市场招工,碰到了一名蓬头垢面的流**子。

女子姓李,有点弱智。她年幼丧父,后被继父卖给别人做老婆。其间,李某几经转手,最终流落街头。遇到丁某时,她刚被人从饭馆赶出来。

丁某同情她,把她带回厂里工作,包吃包住,允诺工资1年后结算。

可不久,丁某工厂办不下去了。在遣散人员时,他想到李某,认为“李某出去后,肯定还是要流落街头,不如卖给别人做老婆,这样对她反而好”。

今年6月初,吕某帮他物色到了买家吴某。对方愿意出3万元带走她。


丁某告诉李某,他的工厂快倒了,让她到吴某的工厂去打工,李某不知是计,跟着吴某到了宁波,住在吴某家里。

第二天,吴某跟李某挑明,她是他买来做老婆的。李某执意不从。

吴某没有办法,要丁某把李某接走,双方因此发生争执,被**抓获。

昨天,丁某和吕某因犯拐卖妇女罪被鄞州法院分别判决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各1万元。

记者 胡珊 实习生 邵碧霞

通讯员 尹璇 尹检





2009/3/19 9:14:30

ce321 [离线]

6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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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搞什么啊?虎头蛇尾也能算新闻哦~
读者关心的是最后被李某怎么安顿了
不是司法机构又判了谁的刑,罚了谁的款,罚款又不是给受害人的,报道出来人家也不当一回事

      
2009/3/19 11: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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