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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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浙江省商务厅
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
浙商务联发〔2010〕110号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
2010年度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
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贸易局(经贸委、商贸办、经贸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8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现就申报2010年度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项目
为了进一步巩固完善我省“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提高行政村覆盖面和商品配送率,提升龙头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拓展城乡市场,2010年,我省将新认定一批省级城乡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并在此基础上产生省级城乡连锁超市重点龙头企业。凡列入龙头企业名单的,均可享受省“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各项扶持政策。
(一)省城乡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 项目内容:龙头企业于2009年1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对其因向农村连锁便利店配送商品的需要,新建、扩建配送中心,或对原配送中心进行改造,提高配送能力的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实际投资额给予适当补助。
2. 申报材料(2套,每套都装订成册,下同):
(1)2010年度城乡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验收、补助申请表(附件1)。
(2)符合当地商业网点规划、竣工、已经投入使用并发挥配送功能的证明材料(应注明是否为自有配送中心,如果是租赁配送中心,还应提供2010—2015年至少6年的租赁合同
浙江省商务厅
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
浙商务联发〔2010〕110号
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
2010年度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
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贸易局(经贸委、商贸办、经贸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8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现就申报2010年度农村商贸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项目
为了进一步巩固完善我省“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提高行政村覆盖面和商品配送率,提升龙头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拓展城乡市场,2010年,我省将新认定一批省级城乡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并在此基础上产生省级城乡连锁超市重点龙头企业。凡列入龙头企业名单的,均可享受省“千镇连锁超市万村便利店”工程各项扶持政策。
(一)省城乡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1. 项目内容:龙头企业于2009年1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对其因向农村连锁便利店配送商品的需要,新建、扩建配送中心,或对原配送中心进行改造,提高配送能力的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实际投资额给予适当补助。
2. 申报材料(2套,每套都装订成册,下同):
(1)2010年度城乡连锁超市龙头企业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验收、补助申请表(附件1)。
(2)符合当地商业网点规划、竣工、已经投入使用并发挥配送功能的证明材料(应注明是否为自有配送中心,如果是租赁配送中心,还应提供2010—2015年至少6年的租赁合同
2007/7/22 15:51:55